close

轉載夥伴的vemma經營日記~尋找出路在家創業|把握機會!用空閒時間發展新領域--------美商維瑪VeMMA居家網路創業

 

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已經工作了好幾年,雖然環境與一切都是這麼的熟絡,但發展機會渺茫。

你是否應該提前做好轉職準備?

我們都聽過有人一念之間轉換跑道,以致事業有成的故事
但事業有成的背後,卻可能失去一生的健康
社會現象中,我們的上一代就是如此

沒了健康,怎麼可能有財富與自由?

之前我思考必須轉職提前為未來做規劃,另尋出路找工作
也曾在科技公司奇X電子的子公司上班
每天需要站著操作機台工作八小時,還須配合公司輪班制
每個月薪水19000(當然中.夜班有加個12000)
這份薪水還是未扣除其他勞健保.出勤...等費用

因此身理時鐘隨時被打亂
相信有不少人和我有一樣經歷:拿自己健康在賺錢

兼職透過網路在家創業建立自己的管道收入

投入VEMMA事業的我,每每一個月就回頭檢視自己的組織成長.業績狀態
我的兼職時間還真的不多
一天就只能擠出零碎的3個小時宣傳事業
目前經營已有5個月

而這段期間外子的薪資起伏不定
他把自己的重擔盡可能隱藏,但我可看出他不經意眉頭深鎖

二個月前開始
我的VEMMA月收入已超過這麼一個會回扣的死薪水
這二個月(上個月與這個月)之間還增加了約NT5000
VEMMA
雖是以週薪計算,整合起來真的是足月增殖的收入
我想若今天自己是個求職的員工,公司也不會這麼快幫我加薪
更不可能一次加5000元給我吧!!

有幸自己在免費體驗中看懂商機
經營VEMMA,能自由分配時間在家工作
收入多寡用自己的行動主宰
讓我能真正為辛苦在外奔波的外子分擔家計支出
甚至我已可以有獨立的經濟不需再當伸手排
孩子的零嘴用品,我不再需要因為動用家計而一一回報
自己想買來使用的東西,不用偷偷摸摸....或買了也不敢說,不用特別經過同意

這也是我首次投資一個網路加盟事業
真正獲得家人「行動」支持,而非只是片面少少的精神支持,偶爾還被波幾桶冷水
現在外子下班不累還會主動幫我打理孩子
甚至還會督促我:你今天貼了嗎
這個改變另我很欣慰
因為...
從已婚至今外子連我請他幫孩子洗澡,只說是要他的命==

如此可想而知,我真的是擠出時間經營VEMMA事業的吧

VEMMA
是我見過最簡單又容易倍增的加盟系統
透過網際網路火速蔓延全世界的電子商務
讓我不僅幫自己與家人賺到健康
也為我與這個家庭增加額外永續不斷的管道收入

毫無疑問的
還在尋找真正可行的網路賺錢的你,也應當把握你面前的機會
你也可以用空閒時間,為自己發展新領域
也為家人另謀管道出路

擁有VEMMA
你、我、他在未來的日子,因此變得多彩多姿!

 

~~~~~~~~~~

VEMMA,真的沒有失敗的問題,只有時間的問題,以及你是不是真的"全心投入"~~~
加盟VEMMA簡單三步驟:
1.
輕鬆免費報名試用
2.
仔細看 E-mail 收到的信件內容,若未收到請確認垃圾信件夾
3.
仔細看VB網站及相關部落格內容和參與我們的線上學習聊天室及相關線上會議,主動聯繫,積極深入了解

這是富爸爸窮爸爸作者唯一推薦全自動進人系統~最嚮往的被動收入,免費試用全自動互助創業系統***
剛中文化,即將引爆華人商機,趕快先免費試用看看,反正不用錢,先搶先贏喔^^
全世界每一秒鐘都有人加入我們的行列!!~
機會稍縱即逝~請把握住這班已經啟動的成功列車!

辛苦工作的您,想不想擁有一套"讓錢自動流進來"系統幫你創造被動收入呢?

現在就可以立即開始,讓 Vemmabuilder 系統幫你賺錢!!

歡迎您立即免費試用90天喔^^!

加入試用後 ,請與我聯絡,讓我引導你如何使用自動賺錢系統!

至於決定權依然在你身上,龍哥決不過問或推銷的唷!

(因為龍哥真的不會推銷...)

SKYPEvemma888

e-mailvemma888@gmail.com

MSMestore119@yahoo.com.tw

電話:0931727735(亞太,服務時間:0900~2200)

           0929582688(威寶,服務時間:2000~2200)

VEMMA I 美商維瑪 I 網路行銷 I 網路創業 I 在家工作 I 兼職 I 直銷 I 電子商務 I 財務自由 I 健康生活 I 創業商機 I 網路工作
E-commerce, home based business, internet marketing, make money online, mlm, network marketing, online marketing, online money, vemma, work at home, social netwok, social network marketing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emma-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